《关于利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社会化交易场所补充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场所不足的通知》
为了解决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旺季场所不足,以及部分市(地)专家数量不足的问题,经省政府批准,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公开招标确定了两个公共资源社会公交易场所,用于场所设施共享以及远程异地评标服务。 为了加强管理,社会化交易场所要配合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开展的招标监督工作.